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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03/24
  • 16:08
  • 作者:hl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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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护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护理研招工作小组”),研招工作小组职责职能如下:

1.根据学校复试的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

2.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

3.负责按照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的原则确定学位点复试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组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秘书1人,名单不对外公开。复试组面试考官原则上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若导师不够,可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相关学科骨干人员参加,复试组成员按相关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4.负责召开学位点复试组会议,对学位点复试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5.初步选定考生申请调剂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通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6.负责英语测试(含听力、口语和专业英语)、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命题、测试和评分。

7.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8.确定每一批次待录取名单,经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9.负责组织考生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

10.审核所有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排名、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负责将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11.每一批次考生复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2.负责待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帮助考生解决困难。

(二)在学校招生录取纪律监察工作组(简称“校招生监察工作组”)指导下,成立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护理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人员不得与学院研招工作小组人员重复。监督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纪检处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本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复试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等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三)坚持客观科学评价。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学位类别的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护理学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006

护理学院

1011

护理学

学术学位

283

33

99

国家线

1054

护理

专业学位

318

33

99

自划线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模式

1.我院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本学科、专业的考试成绩以及生源情况,按学校统筹的面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第一志愿考生先进行第一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第一批次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情况、本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所辖专业是否需要调剂。学院调剂缺额及后续每批次的相关调剂复试信息,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4.学院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时计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对考生进行复试结果排序。排序原则:

1)每一批次按照分专业、分学位类别进行排序。

2)在同一专业和学位类别中,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进行分列排序。

3)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待录取。

5.填报每一批次《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表》,按批次报研究生处同意后,向考生公示复试结果及待录取名单。

6.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考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点击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可根据复试结果排名顺序录取其他考生。

7.学院完成所有批次的调剂复试工作后,汇总所有批次的复试成绩,填报《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处理。

(二)复试程序

1.审查复试考生资格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考生须提前审查盖章,盖章仅限档案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从封面到封底均需扫描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6)《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彩色扫描件和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考生提交的《就业协议书》中的单位及签章,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否则不予复试)。

9)非“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除提交以上1-7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云南中医药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或《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承诺书》。

10)考生在复试报到前,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上传相关材料,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前应对考生上传的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加分考生)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所有复试材料,学院对考生复试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学院必须对考生进行人证识别,同时必须在复试现场外对考生进行拍照(考生手持身份证、准考证,要求照片中考生的证件号码清晰可见)存档备查。

2)学院要现场与每一位复试考生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3)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复试考生100元/人。

3.复试的形式

在总结、评估近三年复试录取工作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院实际、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等情况,确定2025年复试采用考生到学校进行现场复试的形式。

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考生给予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组成员认真填写各项复试评分、情况记录表。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每一位复试考生做出客观的评价。考核结束后复试组成员在相关评分记录表上签字,秘书收集并整理后,由学院研招工作小组组长和监督工作小组组长审核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复试的内容

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研招工作小组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科学精神等。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及复试组可在与考生面谈时,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日常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专业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英语知识。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

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复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1.成绩的权重

1)入学考试总成绩折算为满分为100分。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5%,复试成绩占45%。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测试占复试总分的30%,综合素质测试占复试总分的7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5%)与复试成绩(45%)之和。具体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55%+复试成绩×45%

2)加分。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中的相关加分规定加分。

2.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学院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批次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类排序。执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根据参加复试的批次顺序依次待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

1)复试合格,待录取;

2)复试合格,若有招生指标空缺,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待录取;

3)复试不合格,建议不录取。

学院研招工作小组在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提出待录取名单,报校研招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3.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参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护理学院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四)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严格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复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每一个关键环节都有痕迹记录,可追溯。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师生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研究生处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3年,以备查阅。

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导师的遴选、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关键点必须符合要求,如面试时间要求、提问态度、政治立场要求等。

学院对考生加强服务管理,在复试前务必通过短信、E-MAIL或电话录音等通知到每一位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所有通知均要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的回复,并且要保存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

五、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

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签订《云南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上传至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时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

护理学院在网站主页上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保密要求

英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其保密工作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参加复试者,应予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复试监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有效监督。学校监督员对面试过程全程监督。

八、附则

(一)本工作方案由云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院监督电话:0871-65918242。

监督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精诚楼403办公室。

 

                                云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