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办法》等文件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护理学科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方法,在对推免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护理专业素质、临床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明确合理、客观、可量化的综合考核评分标准,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护理学科发展需求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能职责
我院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学院层级管理,配合学校完成相关工作。
(一)配合校级组织工作
严格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研招领导小组”)及校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简称“研究生处”)的工作要求,执行推免生接收相关政策,配合完成招生计划落实、信息公开、过程监管等工作。
(二)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 “院研招工作小组”)
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护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师、骨干教师等组成。院研招工作小组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批备案,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及护理学科特点,制定《护理学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改动。
2.制定学院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人员遴选、培训的具体办法和行为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职责与纪律。
3.组建学院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护理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骨干),成员按学校要求执行回避制度(如与推免生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关系,须主动申请回避)。
4.召开学院综合考核组专题会议,对考核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明确考核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分标准及权责,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规范。
5.对申请参加学院推免生综合考核的学生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考核条件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发布综合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地点(或线上考核平台)、流程及所需材料等具体安排。
6.负责对参加综合考核的推免生进行线上、线下资格审查,严格核对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7.结合护理学科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完成综合考核命题、测试实施及评分工作,确保考核内容贴合护理专业需求,突出能力考查。
8.审核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学院推免生待接收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复核。
9.组织待录取推免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工作,及时提醒未确认学生,避免其错失录取资格。
10.对参加综合考核但未予录取的推免生,耐心做好成绩解释、疑问解答及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11.按照学校要求,组织拟录取推免生参加体检。
12.妥善保管综合考核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纸质材料及视频录像,保管期限为1年。
(三)院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简称“院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由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或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教职工代表组成,人员不得与院研招工作小组成员重复。监督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学校研究生处同意后报其备案,主要职责为:对学院推免生接收的资格审查、考核命题、考核实施、成绩评定、名单确定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考核录取工作合规有序。
三、资格审查
院研招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线上、线下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具体包括:
(一)推免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有学生信息和每学期注册情况);
(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 份;
(四)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五)《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六)《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2);
(七)《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
(八)其他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推免生须在综合考核报到前,登录学校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系统地址:https://pas.ynucm.edu.cn/)上传相关材料;院研招工作小组在推免生综合考核报到前,通过系统对材料进行线上严格审查,报到时再次核对材料原件。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推免生审查材料由院研招工作小组留存备查,资格审查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进行登记,填写《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将资格审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对审查资格不符的推免生,需出具不予综合考核的具体书面意见。
四、综合考核工作
综合考核是对推免生护理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核心考查环节,是学院录取推免生的重要依据,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综合考核内容及要求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英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3个部分,结合护理学科特点设计考核模块,突出护理专业特色与人才培养需求,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在全面考察推免生德智体情况基础上,重点考查护理专业素质、临床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是保障护理学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院研招工作小组及综合考核小组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查推免生填写的《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并结合护理行业职业素养要求开展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重点包括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护理行业所需的责任心、同理心、职业操守等。考核可通过与推免生面谈、查阅推荐院校提供的现实表现材料、电话访谈推荐教师等方式开展。
学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推免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学院配合学校进一步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包括日常英语听力、口语、护理专业英语测试三个部分,满分 100 分,按学校规定占综合考核总分的 30%。
·日常英语听力、口语:主要考查推免生的英语基本听、说能力,如日常对话、学术场景交流等;
·护理专业英语: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护理专业英语术语、护理文献摘要阅读、临床护理场景英文表达(如护理操作说明、病情观察记录)等知识的掌握程度,贴合护理学科实践需求。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基本素质考核和护理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满分 100分,按学校规定占综合考核总分的70%。
(1)基本素质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查推免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推免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推免生的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规范等情况。
(2)专业知识及技能考核(占综合素质测试分值的50%):主要考查推免生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及课程成绩;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的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成绩权重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计算及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30%;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7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以总分6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原则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内完成推免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具体原则如下:
1.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计算每位推免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按护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分类,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待录取推免生名单。
2.若护理学科(或某研究方向)接收推免生计划已满,综合考核合格的推免生申请跨专业调剂录取时,须由推免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院研招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提出待录取意见,分为“综合考核合格,待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建议不录取”两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按学校规定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不能按时毕业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
5.学院完成综合考核工作后,填写《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5)和《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附件6),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后,方可向推免生公示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6.推免生体检工作在推免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综合考核成绩公布后,院研招工作小组组织推免生完成网上待录取确认工作。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不点击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排名顺序录取其他推免生。
(二)配合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配合学校研究生处汇总审查待录取名单,学院配合做好公示期间的疑问解答与异议处理工作。
六、工作纪律
(一)接收推免工作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学院要切实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实行学院监督员交叉监督机制。监督员负责参与学院接收推免生面试阶段的全程监督。监督员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必要时可立即向学校纪检处和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汇报。
(三)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四)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能对学生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承诺,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经公示的接收学生一律视为无效。
(六)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七)严禁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后不能私自更改,特殊原因须经研究生处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后须及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九)学院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云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院研招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云南中医药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督电话:0871-65918242
附件:
1.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登记表
5.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汇总表
6.云南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云南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25年9月11日